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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外籍看護每3年需至醫院重新評估,但哪些資格可以直接招募,不用重新評估?


考量75歲以上被看護者功能日趨退化,部分病況回復不易,勞動部通過免除75歲以上被看護者再至醫院接受評估。持無註記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者也免除再至醫院接受評估。但以上兩條件僅適用申請重新招募之案件。